2007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及其各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将针对所发现的严重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和纠正。
一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诸如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不顾大局的地方和部门主义、不遵循自然规律的破坏环境现象等各种违反科学发展原则的行为和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不按法制原则和程序办事的行为和问题。
三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违反党的政策、破坏公平正义原则、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
四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和谐社会建设中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和问题。
五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思想腐化、道德败坏、作风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和问题。
六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是非不分、立场不坚定、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和问题。
七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和突出问题。
八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各种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和问题。 转自《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