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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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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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规定 母猪肉不能做肉松 但母猪肉 的确不能做肉松
好多企业希望健全法规
常毅
  快报讯(记者 常毅 通讯员 魏青)“他们用老母猪肉做肉松,你有什么办法?法律没规定不许用母猪肉做肉松啊!”一家食品企业的代表两手一摊,无奈地说。昨日,在江苏省质监局召开的全省“打假保名牌”工作研讨会上,多家名牌食品企业呼吁,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现在假冒伪劣常常是‘打而不死’。”恒顺醋业公司的代表认为,这跟惩罚力度不够有关,食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的法规不应该跟其他商品相同,“比如,现在规定,假冒伪劣商品规模超过5万元才构成刑事处罚,但造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规模一般都很小,大多只能行政处罚了事。”他建议调整标准,否则对假冒伪劣只能“打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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