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完全披露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轮奸案罪犯被轻判 农家女舍命揭黑幕
· 看完母亲照旧杀人,董文语恶性不改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轮奸案罪犯被轻判 农家女舍命揭黑幕
民主与法制时报
  女孩惨遭轮奸

  王芬芬,1987年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5岁的她决定放弃自己的学业,出外打工供养弟妹上学。这一年她刚满15岁。

  不久,她凭着姣好的容貌和亭亭玉立的身材应聘到商丘市天宇宾馆做服务员。2003年3月,她在网上结识了当时在商丘市光辉物业管理公司府前花园管理处工作的梁坤。

  2003年8月29日下午4点,她接到梁坤约她上网的电话后,便和梁坤及梁坤的朋友张辉去网吧玩游戏。晚上他们去了梁坤女友租住的家。当晚她被梁坤、张辉强行轮奸了。

  她毅然走进了商丘市梁园公安分局。梁园公安分局民警很快将梁坤、张辉抓获。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梁坤、张辉供诉了整个作案经过。

  张辉的父亲张有民在第二天就找到了她,拿出两万元钱作为赔偿要私了。倔强的她拒绝了。张有民随即恶狠狠甩下一句话:“我不相信,你一个小小打工妹能翻了天?你要识趣的话,就把钱接了,不然的话,你钱得不到,我儿子也判不了刑!如果不相信,你就等法院判决吧!”

  不公正的判决

  2004年5月13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令她难以相信,梁坤、张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拿到判决书的她再次号啕大哭。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张辉父亲的“本事”!哭够了,擦干眼泪,她告诉自己“要讨回公道”。在梁园区检察院,她的哭诉,根本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倔强的她选择了自己去讨回公道。

  艰难的上访

  她把判决书复印了十多份并写了一封控诉信,寄给了商丘市纪委、商丘市人大及河南省纪委、河南省人大。

  控诉信寄出后没几天,便遭到陌生电话的恐吓:“你真是自不量力,竟敢太岁头上动土!”后来,她又听说梁坤、张辉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逃走了。

  2004年12月,苦等半年没有结果后,她决定请假去郑州上告。那天,她刚上列车,一名魁梧的男子便找到她,以一种不容商量的口吻让她下车,接着又过来三四名男子,强行逼她下车。她仍然拒绝,让她下车的人临走时又告诉她:“王芬芬,你如果要乱来,你就不能活着出郑州!”

  列车驶离了商丘,进入夜幕。莫名的恐惧袭上她的心头。那夜,她的手机响个不停,有人劝她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有人威胁她列车到不了郑州就将她“做”了。这些话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一位乘警了解事情真相后对她说:“王芬芬,你在我们列车上是绝对安全的。”周围铺位的旅客们也纷纷爬起来,要保护她的安全……

  可是第二天,跟踪者还是出现了。她几经周折甩掉跟踪者,赶到了河南省信访办……

  从郑州返回的第二天,张辉的父亲张有民来到她工作的酒店,请老板帮忙做她的工作,他们愿意出10万元摆平此事。这一次,她还是选择了拒绝,而她也离开了那家酒店。

  2004年12月25日,她和父亲一起带着举报材料来到河南省纪委、河南省人大。当他们把举报材料交到工作人员手上时,工作人员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为了等结果,她让父亲先回家,自己在郑州一家酒店应聘当了服务员。没过多久,这里的人就知道了她被轮奸的事。她受不了别人背后的指点,换了工作单位。在新单位干了一个月,老板劝她不要告了,如果答应可以给她15万了事。这次,她狠狠瞪了老板一眼,连工资也没领就离开了那家公司。

  身心疲惫的她终于病倒了。住院的第二天,张辉父亲便赶到病房,要她停止上告,说“钱的事情好商量”。

  从郑州返回老家,她发现有人一路跟踪。刚进家门,家里的电话响起,话筒里传出一个陌生的声音:“王芬芬,你再四处乱告状,小心你一家老小的性命!”

  从那以后,她隔三岔五地接到陌生人的电话,每次都是恶狠狠的威胁。那段时间,她整夜整夜失眠,每次从噩梦中惊醒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门窗关好了没有。白天,她很少外出,一个人关在屋里,黯然落泪。

  不久,她的举报信受到了河南省政法委的重视,举报信转到了商丘市政法委,商丘市政法委立即将信转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严肃处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立即到梁园区人民法院调取案卷,发现确属判决错误,于2005年10月18日作出再审的决定。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很快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2月27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以原审被告人梁坤犯轮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因为张辉外逃没有被宣判。

  数名司法败类落马

  官司赢了,可她高兴不起来。她想,虽然将梁坤重新定了罪,为什么原审和再审的结果差距这么大?这里面肯定藏着“猫腻儿”。她决心要撕开这个内幕。

  不久,又有人找上门来,软中带硬地说:“你的冤案平反了,可不能再乱来了!”她没有理会。她把自己的冤案写成文章,请人帮忙登录在了国内各大网站。许多网友都同情她的遭遇,并支持她接着将官司打下去。

  可没过几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胆战心惊!那天,她约好和一位律师见面,刚出家门就被一个无牌照的摩托车撞倒。她清楚地听到骑摩托车的中年男人说:“你想找死,很容易呀!”

  在家躺了三天,哭了三天。最后,她连夜写下血书,上书河南省政法委。此时,原河南省副省长李新民新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位政法委书记看到她沾满血泪的控诉信后,要求有关部门彻底清查此案。

  通过侦查,这起司法腐败案很快露出了真相。原来,2003年,张辉的父亲张有民知道儿子“犯事”后,急忙找到商丘市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黑主任让张有民找他的弟弟黑震东,黑震东是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的内勤,让他从中周旋。

  在黑震东的介绍下,张有民找到了王洪卫,王洪卫是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王洪卫当即指定起诉科的李杰作为本案的承办人,把张有民介绍给了李杰。

  张有民怕李杰不保险,又打通关节,专门找到了主管起诉科的副检察长李冠伟,要求对张辉不起诉。他们让张有民通过关系联系上张辉,让他翻供。张有民很快用钱俘虏了一名公安民警朱彦波。朱彦波将张有民写的纸条交给了关在拘留所的张辉、梁坤。很快,张辉在补充侦查阶段翻了供。

  张有民搞定了检察院,黑占又给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梁治国打了电话,希望他能对案件照顾,尽量判缓刑。梁治国吩咐刑庭庭长刘杰,让他尽量照顾。就这样,这出法律闹剧诞生了。

  2006年9月4日,李冠伟等人被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刑。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3年8月,河南商丘16岁的打工妹王芬芬遭网友轮奸,之后她毅然报案,两嫌犯也供认了罪行;但是一名嫌犯的父亲通过各种手段,使得司法机关对两嫌犯仅判处3年徒刑缓刑3年。拿到判决书的王芬芬号啕大哭,她决定自己讨回公道,期间遭受无数白眼,当地检察机关都被钱摆平……2006年12月,案件终于重审,一名嫌犯被改判12年,8名司法人员及官员落马。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