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件事,动静闹得不小。据1月8日的《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倡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每年捐出两天的工资,用于慈善事业。随后,重庆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
王市长的拳拳之心,当然天可怜见。但令我感兴趣的是,王市长的“倡议”居然很快就成为方案落实了。倡议应该只是一种个人意见,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仅仅因为是市长的倡议就从“行政上”弄成了强制,那是不合适的。
慈善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文化。对每个人来说,慈善捐款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发自内心的捐助,可以使得捐助人获得一种“赠人玫瑰,犹有余香”的情感体验。如果这种捐助是迫于权力的压力,恐怕多少有些变味。更重要的是,在边界之外运行的权力,也多少有了点异味。所以,领导干部在做类似的倡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这种倡议的后果,要么就用行政的方式来要求,要么就具备个人建议不被响应和落实的胸怀和心理准备。
在当前我们慈善文化还不甚发达,慈善风气还不浓郁的时候,政府最好的作用,就是制订激励性措施来促进全社会投身慈善事业。领导人的示范作用当然非常重要,但这示范是身体力行的个人行为,只能起引导作用。领导的示范,往往有一种道德感召力,但不应该是行政强制力,如果弄拧了,就往往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对市长的倡议既可以群起响应,也可以无动于衷,这才是健康的权力效应,也是一种令人愉悦的事情。领导干部应该严守权力边界,哪怕是在做好事、善事方面也应该不逾距,权力的泛化和滥化都是不足取的,对领导干部来说,这也是正确权力观的一种。 (古河 江苏 教师)
市长的倡议
不应弄成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