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品房价格成本的重要构成之一,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即将上调。昨日,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该项费用的调整请示通过了省有关部门的审核,新标准确定为150元/平方米。
要为“配套费”买单
乍听起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似乎与市民没多大关系。然而,几乎每一位购房人都要为该项费用买单。在《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中,该项费用起初作为9项代收费用中的第一项,纳入商品房价格成本;《办法》修订后,该项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正式纳入商品房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中。
相关成本涨了30元
获得上级部门的审批后,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150元,每平方米上涨45元。不过,因为物价部门同时明确不得再另外收取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费(15元/平方米),所以,这两项“一正一负”测算下来,商品房作价成本实际上升30元/平方米。
房价会跟着涨吗
那么,这增加的30元/平方米的成本会在房价上体现出来吗?因为,根据成本定价原则,按照30元/平方米计算,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至少要增加3000元……
“这只是理论上的。”昨天,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调整不会直接带动房价的上升。对一个大的项目而言,开发商不会因为这项费用的调整而上调商品房零售价。该负责人还透露说,尽管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上调了,但开发商及商品房承建单位的其他负担也在进一步减轻,例如针对施工企业的建筑市场管理费也予以取消。
不过,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开发商不可能不把这块新增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届时还是会影响到房价的高低。
接到上级部门的批复后,南京市物价、财政部门正在商讨具体征收范围与时间。此外,因为南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原标准是在该市行政区划调整前确定的,所以六合、浦口以及高淳等郊区县该项费用原为75元/平方米,此次会否一并调整至150元/平方米,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