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须“重点调解”的案件:涉及群体利益,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的案件;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案情复杂,当事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且双方都形不成证据优势的案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难的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的案件;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
全国法院撤并近半法庭
针对过去一乡一庭、行政机构与审判机关一一对应的状况,近年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进审判资源整合,人民法庭从1998年底的17411个撤并为目前的960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