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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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杜绝人为拖延办案
· 5类情况基层领导要辞职
· 王怀忠等贪官赃物将被拍卖
· 教育部: 核定学费≠涨价
· 法院院长办公室超百平米
· 上海:普通感冒不再用抗生素
· 歼-10突破四大关键技术
· 中国工程院 拟增选60人
· 台湾高铁 开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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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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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华
  6类案件须“重点调解”

  6类须“重点调解”的案件:涉及群体利益,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的案件;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案情复杂,当事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且双方都形不成证据优势的案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难的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的案件;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

  全国法院撤并近半法庭

  针对过去一乡一庭、行政机构与审判机关一一对应的状况,近年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进审判资源整合,人民法庭从1998年底的17411个撤并为目前的96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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