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规定和老的规定有哪些区别?昨天,南京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快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新规更加注重实际路考内容,新法的实施也将有利于驾驶人掌握更娴熟的驾驶技术。
变化一:申请增驾条件更加苛刻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是对驾驶人驾驶技术的考验,这次修订的新规提高了增驾的条件和标准。新规第十四条中,增加了“在本记分周期”五个字,这五个字将驾驶人的记分周期由原来的一个增加为两个,也就是上个记分周期和本记分周期都不得有满分记录;而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因这些车型对驾驶人的要求更高,因此,此次修订的条件也更加严格,即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醉酒驾驶、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驾驶和超速50%以上不得申请。
变化二:桩考和电子路考合并
按照现有的规定,驾驶人考试必须经过三道关,即理论考试(科目一)、桩考(科目二)和电子路考(科目三)。“但是,这样的考试缺少了真正的路考内容。这样的考试考得再好,真正上路了,不见得就能开得很好!”为此,此次修订时,专门将现在的桩考和电子路考合并为一项考试内容,统称科目二考试,并将现在的科目三考试内容更换为实际路考,“前面内容都考过之后,必须上路实测,通过实际路考才能拿到驾照!”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