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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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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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钱”,风俗的异化
余多多
  [新闻背景]

  昨天是在南京打工的小伙子朱宏星大喜的日子,他的老家在安徽省全椒县二郎口村,老家有个风俗:亲戚家出的份子不是塞在红包中,而是贴成一个大双“喜”送到新人家去。

  (1月4日《现代快报》)

  余多多:这种风俗实在不好,贴在墙上的“双喜”需要人轮流值班,让人伤神,更重要的是,将百元大钞用不干胶贴在大红纸上,揭开时难免会有些破损。大家都知道,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是受法律保护的,损坏人民币的行为都要被追究责任。人民币既是流通工具也是“国家名片”,我们要爱护人民币,保证人民币的正常流通,以维护人民币的国家形象。所以有必要废除这种风俗。

  

  期待幸福:红包又叫“喜钱”,如今这用人民币贴成的大双喜,可谓真是“名正言顺”了。不过既然是喜事,就应该处处谨慎,如果这个“喜钱”遭遇什么不测,岂不是还没有“财源滚滚”,就先不吉利了?

  首先,这些“30张百元大钞”、“32张五十元大钞”、“20元崭新钞票”贴成的喜字,加起来也有好几大千,数额不小,树大招风啊,尽管夜里都一直都人看守,可万一被哪个小偷盯上了,得手了,损失了钱财不说,“喜”都给人家偷了,可出大事了。

  其次,如果这些钱能平安度过三天,那么就要撕下来使用。可一个个背面全是双面胶,一不小心就会撕坏,“喜”被撕破了,咋办?

  面对一个“喜”,却要如此提心吊胆,还不如让红包归红包,双喜归双喜,各司其职,岂不更好。

  

  新模范马路 高念举:结婚,用钱拼个双喜送去,图的是个喜庆。可是,这风俗让人实在不敢苟同,因为它违反了法律。

  人民币的图样不能随意印制、仿制、买卖,不能当作装饰物印制在商品或宣传物上。对此,我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用百元大钞拼制双喜,不仅侵犯了人民币“肖像权”,而且胶水极易对人民币造成污损。

  现代社会,除了法律,我们没有别的“上司”,我们应该具备这样的法律意识。无论是继承传统,还是开拓创新都应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人民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它的严肃性靠我们每个人自觉维护,对传统习俗的继承也要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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