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元月3日《餐馆老总自曝饭店酒水暴利》一文中写道:“不少消费者对开瓶费并没有异议,但认为30%─50%实在太暴利了。”
笔者不知道这个“不少消费者”究竟是指多少,不过既然是“不少”,按照人们的常规理解,至少要接近或超过一半。椐我观察,“不少消费者”这个定性的根椐不足。平时,人们议论起“开瓶费”来,几乎没有一个人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开瓶费”讲不出个道理来。最经典的“托词”是:1.帮你开瓶。2.给你倒酒。3.使用杯子。4.喝酒导致就餐时间长。这些“托词”是不值得一驳的,因为其说法过于强词夺理,也就越发显得无理。
2006年12月23日大洋网所作的“您认为开瓶费合理吗?”的网络民意调查中,共有10934名网友参加了投票,其中,95.78%的网友表示不合理,认为“开瓶费”完全是霸王条款。这项调查更加说明绝大多数消费者是不赞成“开瓶费”的。
《现代快报》2006年12月23日A4版《南京开瓶费摇身变服务费》一文中写道:对开瓶费“不少市民对这一作法极其反感,不少市民都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变相多收费行为。”笔者认为,这一定性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才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的真实想法。慢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