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07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物权法草案
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了有关议案,决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中国物权立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物权法草案
符合宪法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9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表示,吴邦国委员长曾经说过,物权法要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突出保护国有资产,全面准确体现坚持现阶段党的农村政策;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经过几次审议,委员们都认为物权法草案是符合宪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另外,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会后认为,该法明年一旦通过,最早有望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确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率确定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通过修订后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总理提请任免农业部部长的名单,决定免去杜青林的农业部部长职务、任命孙政才为农业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0号、第61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会议通过表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