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第一次综合考试成绩有一科或二科不合格者,以及因故未能参加第一次综合考试者均可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其成绩以两次考试中较高的一次为最终成绩。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00~4:00进行理科综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