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陶维洲) 昨天上午,11种食品因为质量不合格被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要求停止销售,其中包括南京洪七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45g袋装的“洪七公”牌红油凤爪,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超标。
在有关部门一份“2005年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上,该公司赫然在列。名单中,公司登记的产品名称为肉制品(酱卤肉制品),企业地址为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朱家山,发证日期为2005年12月5日,有效期到2008年12月4日。
然而,2003年,“洪七公”食品就曾作为六合“四大名特优农产品”被隆重推向上海市场。更值得一提的是,“洪七公”食品已经不是第一次出问题了。早在今年3月份,一款35g/包的“洪七公”牌长泡爪就在浙江绍兴被检出不合格,原因也是山梨酸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