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10点多钟,小庆从民航南京空管中心暂时“失业”了,因为他是一名空中交通管制员,可一场大雾,取消了全部的航班,他待命一天后,被通知放假了。
小庆于是从板仓村出来准备回花园路父母家探个亲。他发现,路上公交车、出租车都看不到了,好在只有两站路,他便决定“甩地杠”回家。路不远,但能见度极低,抬眼望不到马路对面,他只能小心翼翼地沿着人行道慢慢走。过了第二条街往右转就快到父母家了,突然前方影子一闪,“嘭”一声,小庆一头撞上了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位置偏到路面上来了。
迈出去两步后,觉得不对,小庆对自己说:后面再有人走过来,还是会撞上。算了,以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员的责任心来要求自己吧。小庆掏出了手机,打通了110,一会儿,来了几个辅警,小庆建议他们找来车主把车移走。一时找不到,小庆于是和辅警们设了个标志,让路人能看清楚。小庆心满意足地回父母家了。快报记者 卞飞
浓雾中夜行,一头撞上乱停的小货车
好心空管员竖起警示牌
昨天晚上8点30分,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传出消息,两天大雾,求助类警情增加了三成!
据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警长介绍,前天下午3点多钟,因为大雾再次变浓,南京长江二桥高速公路采取特级管制措施,禁行一切车辆。此时,一名焦急的苏北男子将电话打进了110指挥中心。“求求你们了,我们家小孩肾脏出血,急需赶至南京儿童医院,掉头已经来不及了!”短短几句话,男子数次哽咽。指挥中心接警民警获悉后,迅速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特事特办,立即致电二桥高速交警大队协调解决。大雾实在太大,但小孩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为此,二桥高速交警大队开通绿色通道,由警车开道,一路疾驶将孩子送往儿童医院,全程仅用了15分钟,为孩子抢救节省了时间。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大雾中,警车为重病孩子开道
这两天南京市急救中心的车辆也十分繁忙。据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宋巧红介绍,12月25日120出车156次,12月26日仅白天就出车70次,与往常相比,白天出车增加了20多次。昨天接送的病人中,主要有发生车祸昏迷的病人,此外就是肺心病、高热惊厥等呼吸系统病人,在24小时内120车还接送了14起因大雾造成车祸的病人。
一直从事120急救车驾驶工作的吕伟华师傅告诉记者,工作这么多年,像这两天的大雾的确罕见。他开的120车从接到病人到送至医院,平均速度比正常天气情况要慢三分之一。“一边是需要急救的病人,一边是大雾弥漫的道路,车上还坐着心急如焚的病人家属,我们再着急也不敢提速”,吕师傅说,“遇到这种天气,我们的警惕心往往要提高几倍,就怕出安全问题”。
快报记者 金宁
急救车司机:
再急也不敢提速
大雾天气,能见度很低,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在这种天气发生意外能否算工伤呢?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工伤保险中心了解到,判定工伤与天气无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认定为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等。
工伤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新试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已放宽了工伤认定范围。对于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不仅取消了原“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而且不受事故责任的限制,即职工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次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
雾天上下班
出车祸算工伤
张小姐家住苜蓿园大街,而她的上班地点则在湖南路。公司有一个规定,上午9点上班,迟到1分钟罚60元,但最多罚款不超过100元。张小姐在该公司上班快一年了,每月的工资只有1200元,迟到1分钟就要罚60,等于一天白干。所以张小姐每天上班都很准时,为了怕坐公交遇路堵,她还特地买了一辆电瓶车。从苜蓿园大街骑到湖南路,大约需要40分钟,张小姐每天早晨7点起床,洗漱完毕后,8点准时从家里出发,到单位总能宽裕个几分钟。
但前天清晨的那场大雾让她措手不及。张小姐8点准时从家里出来,却发现外面能见度很低,出于安全考虑,她放弃了骑车的念头,挤上了开往湖南路的公交车。但由于雾大,公交车开得很慢,路上也很堵。公交车到达新街口的时候已是8:45了。张小姐慌忙下车,钻进了地铁,正好赶上趟,但是到达单位的时候已是9:10了。
张小姐发现,当天迟到的同事很多。于是她见到老板后,开玩笑说:“大雾,总不会也罚我们吧。”哪料到老板严肃地说:“当然要罚,这是规章制度。”果然处罚通报第二天就贴了出来。
张小姐委屈地告诉记者,这么一罚,她要两天白忙活。这次迟到,他们也不是故意的。而现在入冬以后,大雾、大雪的情况肯定还会经常发生,那以后该怎么办呢?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分同情张小姐,但大雾天气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地震、水灾火灾等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该公司处罚员工是按内部规定处理,并没有违反法律。不过,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该公司应酌情处理。
快报记者 项凤华 朱俊骏
“迟到10分钟被罚了100元,要在平时就算了,这两天是浓雾天气,迟到我也没办法啊,公司怎么也要罚呢?”昨天上午,张小姐看到公司公布了前一天的迟到员工名单,心里颇感委屈。对此,劳动局有关部门表示,大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因此不好插手,但建议公司能人性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