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一场争吵 回家后脑溢血
· 高淳民政局要维权到底
· “精神病人”签协议 “价值”达千余万元
· 平安夜保平安
· 一顿午饭 认定雇佣关系
· 一场婚姻 竟被网瘾断送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一场争吵 回家后脑溢血
吴杰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吴杰) 吵架吵成了脑溢血,虽然治好了,却落下4级伤残,这个责任由谁承担?近日,江宁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吵架而引发的人身损害官司,原告得到了部分的赔偿。

  今年5月,徒某因邻居家热水器水管滴水一事,与邻居发生激烈争吵,被邻居劝开回家后,仍难平息心中怒火。回家不久,徒某突然摔倒,紧接着便昏厥过去。家人急忙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脑溢血,造成四级伤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今年9月,徒某家人将其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18万元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虽未直接致伤徒某,但与徒某激烈争吵的行为已导致徒某原有的高血压病病变,诱发了脑溢血而使其摔倒致残。因此,被告应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诉求18万元损失金的10%,合计1.8万元。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