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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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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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病历需患者签名
  □据新华社郑州12月24日电(记者 林嵬)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处方、病历书写,要求医生开病历需患者签名。

  河南省卫生厅规定:医生应在病历上写清检查的危险所在以及所需费用,然后请患者签名。没有患者签名,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检查项目和输血、抗癌化学药物治疗等特殊治疗项目将不允许做;同一名患者连续两次相同检查均为正常,医生继续开检查单,可视为违规。一些特殊的、有危险性的、收费较高的检查,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能进行。

  河南卫生厅出台新规

  医生开病历需患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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