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媳妇林某两个月身孕时,儿子阿平(化名)却因车祸意外身亡。失去了独子,盼孙心切的张某夫妇与儿媳签下一纸协议,要林某留下腹中张家的“香火”,否则就要她赔偿违约金10万元。
谁料,在后来的生活中,因不堪公婆过分的“关心”和“监督”,林某悄悄去医院堕了胎。由此,一场家庭纠纷就这样产生了,为了给未出生的“孙子”讨个公道,张某夫妇将儿媳林某告上了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为了“孙子”
公婆住进有气味的新房
据张某说,他的独生子阿平与儿媳妇林某曾是中学同学,两人感情很好,双方父母便张罗着给他们举办婚礼。在阿平结婚前夕,张某夫妇用自己一生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花了8万余元进行了装修。2005年年底,他们给儿子完了婚。
盼到了儿子成家,接下来就盼着能早日抱上孙子。老两口的心愿似乎很快就能得到满足了,2006年5月,儿媳林某有了身孕。得知这一喜讯后,张某夫妇欣喜若狂,对林某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当听别人说新装修的房子内气味会对胎儿有影响,他俩便执意要把儿子和儿媳妇接到自己老房里居住。而为了不影响小两口的生活,张某夫妇自己搬到了有气味的新房内。
儿子意外身亡
与儿媳签下“香火”协议
本以为一家人就这样合合美美过日子,等待着小孙子的降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今年7月5日晚7时许,阿平在去岳母家接妻子的途中发生了车祸。当日晚9时,阿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儿子的意外身亡,使张某夫妇陷入了老年丧子的悲痛之中。“没有了儿子,绝对不能再失去孙子了”,张某夫妇新的担忧又随之而来,“儿媳妇今年才25岁,再婚是难免的,可她肚子里的孩子可是我们家的香火啊”。折腾了几宿后,老两口决定和儿媳妇林某好好谈谈,一定要劝她把张家的“香火”留下来。
林某同样承受着失去丈夫的巨大痛苦。但早已习惯被细心照料的她,如今没了丈夫,还拖着2个多月的身孕,生活实在难熬,于是她决定搬回娘家住。这个提议却遭来公婆的反对,林某了解公婆的担心,一再保证会把孩子生下来。然而,此时的张某夫妇已听不进儿媳的话。见公婆如此执着,林某提出签一份协议:保证把丈夫阿平的孩子生下来,如违约自己愿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捧着与林某签下的协议,老两口总算落下了心。
儿媳绝情堕胎
公婆怒打“香火官司”
协议是签了,可人毕竟不在自己身边,生活照顾不上,也不知道儿媳心里会不会有其他想法。从那以后,张某夫妇隔三岔五往儿媳妇娘家跑,给林某送这送那,就连上个厕所也关照来关照去。而对她的每日行踪,张某夫妇更是仔细盘查。
可能是因为过惯了自由生活的缘故,无法忍受公婆如此“关心”和“监督”的林某终于沉不住气了。今年8月初,她瞒着张某夫妇,在家人陪同下忍痛做掉了腹中的孩子。
很快,张某夫妇便得知林某断了自家的“香火”。张某整天以泪洗面,年迈的妻子也是一病不起。对儿媳的“绝情”,他们是越想越气,最终决定到法院为未出生的“孙子”讨个公道,要让林某赔偿违约金10万元。
近日,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判决,结果却让老两口感到沮丧。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夫妇与儿媳林某签下的“香火”协议是无效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剥夺,因此,即使双方签下协议,张某夫妇也无权剥夺儿媳妇林某不生育子女的权利。所以张某夫妇不能以此协议向林某索赔。通讯员 徐叶 快报记者 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