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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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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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失败 病人获赔27万
丁岚
  一位安徽大学生在南京肾移植失败后,母子俩将医院告上法庭,并在南京苦苦等候了三年。近日,这对悲情母子终于等到了一审判决结果,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原告27万余元。

  23岁的李昌健原是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的大学生。2002年6月,正读大二的李昌健被确诊患上了尿毒症,随后很快住进了南京某三甲医院。2003年3月21日,母亲程德琼的一只肾脏被移植到了儿子李昌健身上,但这只肾脏并没有成活,医生说“出现了急性排异反应”。

  2003年5月初,程德琼偶然发现,她和儿子的收费清单上都没有关于“交叉配型”的收费。程德琼由此认为,换肾手术失败的原因是医生没有在术前对她和儿子进行“交叉配型”试验,而目前全世界医学界对肾移植手术,都要求必须进行“交叉配型”试验。与此同时,又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李昌健因为手术中输血被感染了丙肝(快报今年1月曾详细报道过)。愤怒的程德琼决定要向医院讨说法,于是母子俩一直没有出院,至今仍住在手术医院里,李昌健每隔一天还要进行一次血透,并因此产生医药费33万余元。

  鼓楼区法院终于在今年12月12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手术失败的后果由被告(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7万余元。快报记者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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