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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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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有特殊“妓院”?
当地警方深入排查已证实此为假新闻
吴杰
  “妓院合法了!警方奈何不了!”这几天,在网上传播着这样一件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葫芦岛市”“妓院”两个关键词,一篇题为《特殊“妓院”在葫芦岛公开营业,警方没辙!》的新闻就出现在各大论坛上。

  帖子称,特殊“妓院”是指“接客”的不是真人,而是逼真的“充气娃娃”。该帖子说,法律规定卖淫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这种人和塑料玩具之间的行为不是卖淫,警方想处理却无法可依。昨天记者联系了葫芦岛市公安部门,警方已证实此为假新闻。

  帖子:出现合法“妓院”?

  记者在网上搜到,该帖子最早出现在12月11日,而实际时间可能更早。现在这个帖子已经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个人博客等地方流行开来,关注度极高。

  该帖子开头为“记者张力行报道”,内容也分为小标题叙述,完全是一个新闻报道的形式。文中称,“葫芦岛市最繁华的中央大街有一个公开营业的妓院,警察已经去了几次,但是这个妓院现在仍然公开营业。”

  于是,文中的“记者张力行”进行了暗访,“记者在中央大街上果然看到了一个写有‘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

  “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

  “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

  更让人称奇的是,“记者随后来到公安局的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这个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每个顾客每小时收费20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卖淫。”

  文章的结论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所以公安机关无法处理。”

  网友:一片哗然

  记者注意到,这篇类似新闻报道的帖子没有注明报纸的名称,而在各大新闻网页上也找不到相关的信息,所有论坛转载的都是同一篇“报道”。记者还注意到,现在转载的帖子有一个细节上的不同,有的帖子中是“葫芦鸟市”,而有的是“葫芦岛市”,一字之差,是疏忽还是故意?“葫芦鸟”是一个不存在的地名,是不是故意指向“葫芦岛”?

  虽然这是一个充满疑点的“三无新闻”,但是网友却因此哗然一片。

  “变态!”网友纷纷在帖子下面添加自己的评论。在十天左右的传播过程中,该文的标题不断变化,但是内容一成不变,有好事者加入了“充气娃娃”的照片。

  记者看到,尽管有很多人对这个帖子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但是更多的网友宁愿相信这是真的,然后讨论此事的“意义”。

  “不好,法律应该禁止。”反对者说,“变相的卖淫同样是不道德交易,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和允许卖淫嫖娼没有区别。”

  支持者说,“可以解决外来人员的性问题,减少性犯罪,减少疾病传播,只要充气娃娃卫生过关就没问题。”

  当地警方:已经证实为假

  葫芦岛市当地有日报和晚报两份报纸。为了核实此消息,记者先与葫芦岛市晚报社联系,晚报的一名记者说,报社没有名叫“张力行”的记者。随后,记者联系到晚报社编委办的一个杜姓工作人员,他表示日报和晚报都不曾有这样的报道,而且据他所知日报和晚报都没有名叫“张力行”的记者。

  真的是假新闻吗?为了进一步证实,记者同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联系,因为帖子中所说的“中央大街”正是连山公安分局的辖区。记者打电话找到连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李大队长,听完记者询问的意思,李队马上叫了起来:“假的,我们查了几天了!”

  李队长介绍,葫芦岛市公安局在12月14日开会,要求治安大队针对此事进行严查。李队长说:“我们分局和市局都没有叫张和的人。”至于“消魂苑”,李队长带人检查了中央大街的各个娱乐场所,结果一无所获,后来又把范围扩大,还是一无所获。“为了万无一失,我们又开始盘查民居,今天才查完,什么都没有,这完全是一个假新闻!”李队长向记者透露:“目前网监处已经立案,将会找到这篇帖子的源头,找出发帖人。”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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