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今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在率先达到小康指标的昆山、张家港两地进行公益自行车试点。市民只要凭着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借到一辆自行车使用。公益行动开展7个多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但是,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借无还,损坏严重等。
(12月21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别让“蓝鸽”折了翅膀
按理说,市民对这些可爱的“蓝鸽”应该百般呵护才对,可令人遗憾的是,错误的“公”理念仍左右着一些人,认为“公家”是个大分母,自己是个小分子,造成点损失没有多大利害关系。殊不知没有“大公”哪有“小私”,姓“公”的家当被毁,又哪能享受到小私的便利?如果把好事变成烂摊子,凉了管理者的心,则是得不偿失;“蓝鸽”断了翅膀,让谁再无偿驮你飞?
建议管理者针对现状采取弥补措施,比如收取一定的押金,用经济手段为“蓝鸽”保驾护航。免费使用不等于可以免费毁损,既是公用资源,该赔偿的要赔偿。gigi836
公益自行车遭遇“公地悲剧”
有一批幸福的牧羊人,草原上的一切资源归大家公有,牧人们纷纷以最符合自己的利益、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享用着公有资源,结果牛、羊、马迅速增加,丰美的草原却日渐萎缩,最终再也不能承载牧民们的幸福生活了。这便是经济学领域中的“公地悲剧”。即原本应当给所有人带来幸福的共有资源,如果不能得到善用,不加约束,缺乏管理的话,最终必然导致资源匮乏的悲剧。
当公益自行车被市民免费享用,却又缺乏约束时,实际上已经迈入了“公地悲剧”的套路之中。假如相关部门在公益自行车这块纯粹的“公地”上,加一些低成本的约束,添一些基本的管理手段,“公益自行车”的便民之路或许能走得更长。yali
公益自行车有点超前
我觉得公益自行车试点脱离了社会实情,有点超前了。昆山试行公益自行车后,虽然自行车失窃报案率为零,但这是以警方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为前提的;是以一些人占为己有和80%以上的公益自行车惨遭摧残为代价的。这个付出是否太大了?偷盗是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物品,公益自行车是凭“有效证件”合法借来继而占有的,手段不同但同样反映了一些人道德和诚信的问题。
我觉得,在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善、公民诚信意识尚未强化的情况下,贸然推行的公益自行车很难走远。bssts
风雨中,这些痛算什么
每一种新生事物都要有个成长的过程,总会遇到风风雨雨,“蓝鸽”确实受到了伤害,但我们也要看到很多市民和外地客人对“蓝鸽”的爱惜,看到他们在免费享受“蓝鸽”带来便捷后的感激,也应当看到“蓝鸽”给这个城市带来的美好形象。这些足以弥补“蓝鸽”的皮肉之痛,不是吗?
我们有理由坚信,有关部门会把公益事业做得更为完善,随着“蓝鸽行动”的推进,少数人也肯定会改变观念,不再做愧对“蓝鸽”的事情。
自在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