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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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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用水价 四年内再涨八毛钱
分步进行,今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暂不涨价
郑春平
  自从8月19日举行价格听证会以后,南京自来水价格究竟将如何调整,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记者昨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南京各种类型的自来水综合平均到户价格将再上调0.925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再上调0.80元。不过,这0.80元不会一次性加到现行水价上去,而是在2010年之前的几年内分步实施。

  另外,该方案目前已经上报省有关部门,将在获批后按照批准的内容有序推行,今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作调整。

  

  “十一五”水价调整总计划出台

  参考价格听证会的意见(20名听证代表中,18名代表同意或基本同意涨价),并综合考虑相关各项因素,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南京市自来水调价的“总盘子”: 至“十一五”末,全市综合平均自来水到户价格由现行的2.468元/立方米调整为3.39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925元,调幅为37.48%。其中:

  ———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由2.3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80元,调幅为34.78%;

  ———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到户价格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3.4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1.00元,调幅为41.67%;

  ———工商服务业用水到户价格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6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1.00元,调幅为38.46%;

  ———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格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4.6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1.10元,调幅为31.43%。

  听证方案被“砍掉”0.15元

  目前,南京市居民用水到户价为2.30元/立方米(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下)。根据听证申请,到“十一五”末,南京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为3.25元/立方米。有关部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们建议后,认为提到3.10元比较合适。

  水价调整主要缘自三个方面

  目前,南京的自来水到户价格由水资源费、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省专项费等五项构成。即将上涨的价格主要来自于其中三个项目的调整。

  一是调整水资源费标准。这主要是贯彻执行江苏省水资源费政策规定,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0.13元/立方米调增到0.20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在原规定标准上每立方米相应调增0.07元。

  二是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实现供水企业良性循环发展。至“十一五”末,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综合平均含税供水价格由现行的1.218元/立方米调整到1.55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37元。

  三是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促进城市污水治理。至“十一五”末,综合平均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1.027元/立方米调整到1.54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518元。

  兼顾百姓承受能力分步实施

  考虑到百姓的承受能力,有关部门将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对水价进行调整。上述改革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还将由市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年度分步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

  另外,对弱势群体还将实施价格补贴政策。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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