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
中央党校的问卷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对2006年存在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关注焦点中,“社会治安”今年首次成为最严重社会问题的首位,取代了多年来一直居首位的“收入差距”。
(12月18日《北京日报》)
显然,官员对社会治安问题如此关注,与今年频繁发生的几起特大官员被杀案件密切相关。“甘肃临夏法院刑庭庭长一家四口被杀”、“贵州省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惨遭灭门”、“北京丰台林业局副局长夫妇别墅内被砍死”、“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在家中被杀死”……近一年时间,以政府官员为加害对象的凶杀案件接连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官员分外关注社会治安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说,官员把社会治安当作“最严重社会问题”,相当程度上是一种基于自身利益的判断。
上述案件中,官员被杀的直接原因固然各异,其中却都隐含着一种“仇官心态”。这一点,在凶杀案后公众对官员之死的冷漠态度中表现得尤为鲜明。这足以表明,公众与富人、官员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呈现出紧张态势,公众对为富不仁、为官不廉的反感情绪越来越大。“凡富皆不仁,凡官皆不廉”的思维定势,发酵成了“仇富心态”与“仇官心态”,这是当前社会治安呈恶化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一个社会人,谁也不可能在别人普遍痛苦的时候独自幸福———我想,官员应该能够从血的教训中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权力滥用的恶果最后必然都要归结于权力本身。基于这样的理解,官员们如果单纯为了自身安危而整治社会治安,不但无益于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反而无异于往烈火上浇热油。
社会治安作为一个病症,其发病原因是很复杂的。官员关注比例不高的腐败问题、失业问题、农民问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教育不公平问题,等等,都有可能上升为社会治安问题。这个意义上,官员对这些问题关注比例不高,其实也间接意味着官员们并没有真正看清问题的本质所在。
因此,官员关注社会治安,仅仅增强警备力量,让警察武装到牙齿,以暴制暴、以恶制恶,都是没有用的。无论是为官员自身利益计,还是为维护社会治安计,官员都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促进社会公正、扶助社会弱者、缩小贫富差距、改善社会保障、遏制贪污腐败等方面有所作为,才可能赢得公众好感,从而一方面消解了“仇官心态”,另一方面增进了社会和谐。
(舒圣祥 浙江 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