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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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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业主都不能“无法无天”
孙选娃
  【公民发言】

  “由于供水不及时,暖气也时冷时热,很多业主都不愿意交物业费和暖气费。”于是,北京丰华源小区物业用钢筋给18个欠费业主家大门上了封条,并扬言交齐费用后还要收取500元的开门费。目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12月17日《竞报》)

  小区业主和物管之间的矛盾实在是太多了。但矛盾的焦点无非是业主嫌物管服务不好,物管嫌业主不交费。于是,不是业主炒了物管,便是物管停了业主的水电。这种纠纷虽说没什么大不了,但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像丰华源小区这样,物管干脆用钢筋将欠费业主家大门上封条,便不是影响生活质量的问题了,简直是要将业主扫地出门———这样的物管,也未免太霸道了。事实上,物管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违法了,因此,警方介入调查是完全必要的。

  众所周知,物业只是业主请来提供服务的单位,可如今,许多物业喧宾夺主,骑到业主头上作威作福起来。就丰华源小区这个案例而言,谁给了物业限制业主使用自己房屋的权力?物业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所有权,业主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当然,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服务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谋求解决,拒交费用只能激化矛盾,导致事件升级。对业主拖欠物业费和取暖费,物业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采取这种手段强制收取。

  “无法无天”与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而上述事件,反映出业主与物业都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如果发生了矛盾,都要靠双方自行采取办法解决,那还要法院做什么?自行解决的后果,很可能爆发恶性冲突,到时候,对物管和业主来说都是得不偿失。小区的治理现状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什么时候业主和物业之间才能学会用文明的手法解决矛盾?

  (济通 山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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