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3日开庭审理超女张靓颖状告上海某报名誉侵权案。被告报社的律师表示无法证实新闻内容,代表报社当庭向张靓颖道歉。
今年7月8日,上海某报刊登了一篇记者署名文章。文中称,在张靓颖来沪演出期间,“由于主办方没能满足总统套房这一要求,因此张靓颖便在自己入住的房间内无度地呼叫‘客服服务’。其中大部分叫进房间的食物仅仅只是品尝了几口而已”。
张靓颖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师表示,这些内容严重失实,并且把张靓颖刻画成了一个“耍大牌、低素质”的暴发户。这些报道严重损害了张靓颖的名誉权,给其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文章见报后,社会公众和网友纷纷指责张靓颖“素质太差”,其他一些媒体也纷纷批评张靓颖。原告方要求该报社以书面形式在报纸和网络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
原告律师还表示,涉案报道的作者是另一超女李宇春的歌迷,其报道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倾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