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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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捐款和受贿不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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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管用还是领导管用?
· 大企业凭什么享受政府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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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门应该带头节水
· 借袁世凯之名强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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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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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凭什么享受政府优惠?
谢涛
  【公民发言】

  北京市朝阳区将为入驻的几家大单位提供一系列服务。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的开发企业,采用团购的形式低价购房,对入驻单位的骨干人员提供较为便宜的住房;尽可能为骨干人员的孩子就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为骨干家属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等等。

  (12月14日《新京报》)

  不少政府部门认为,“优惠政策”着眼的是大局,等到企业的拉动效应一产生,公众就会从中受益了。目前,很多地方正是以这样的理由,以“为公众服务”为名,行“为企业服务”之实。获取公共资源对每一个公民或法人主体都应是平等的。政府有什么理由优先照顾某些企业呢?再则,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朝阳区还有多少市民买不起房子,还有多少市民的孩子没有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还有多少市民没有合适的工作,政府凭什么要优先去解决入驻企业骨干人员的问题呢?这样做,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而且必然会助长特权意识,有损政府形象。“为企业服务”凌驾于“为公众服务”之上,其实是“政绩冲动”在作祟。但真正的政绩来源于公众的满意度,而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这一点,有关部门可不能会错意。

  (谢涛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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