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杨维松 谏法 记者 刘劲松)12月13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伙纠纷案,经法庭调解原被告握手言和,朱先生本来持10万元欠条起诉杨先生,但最终杨先生只偿还6万元就结账了结。据承办法官李俊介绍:这里边起关键作用的是被告杨先生在诉讼期间偷录了和原告朱先生的电话通话录音。
据了解,镇江人朱先生和杨先生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后来因为经济纠纷闹了矛盾。今年10月18日,朱先生以一张“欠款10万元”的欠条作为证据起诉要求杨先生归还欠款10万元。法院以借款合同纠纷于当日立案。在11月7日的庭审中,杨先生对欠条真实性并无异议,但提出“欠款10万元”是双方合伙经营一家火锅店的投资款而非借款,同时当庭出示了诉讼期间与朱某的一个长达四十分钟电话通话录音带,要求法庭当庭播放。法庭当庭播放了该录音,录音中的内容显示:朱先生在通话中承认该款为投资款,并要求杨先生返还其8万元,杨先生则说由于合伙期间亏损,只能返还6万元。
昨日上午,法院进行了调解,最终以杨先生返还朱先生6.5万元(含诉讼费5000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