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就开始的“郭敬明抄袭庄羽作品案”留了个“尾巴”,那就是郭敬明一直未服从法院判决———公开道歉。昨天有报道称,郭敬明会在当天的《中国青年报》上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刊登道歉书,结果见报的只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公告,连郭敬明的半点歉意都没有看到。记者联系上郭敬明时,他依旧嘴硬,表明“拒不道歉”的立场。
据悉,昨天的《中国青年报》颇为抢手,读者都想看那个“拒不道歉的小子”是怎么被法院强制道歉的。结果发现根本不是道歉书,而是法院的一纸公告,主要是将要求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侵权,以及要求郭敬明赔偿庄羽21万元的判决结果公之于众,但依然缺少郭敬明的道歉。记者致电郭敬明,他表示还没有看过《中国青年报》,但他坚称公告并不代表道歉:“我拒不道歉的态度不会改变。”
被侵权的庄羽表示:“从我个人来说,整件事情到现在至少是圆满的,公告和道歉都只是形式,我也不可能说‘你必须道歉,你不道歉,我就怎么怎么样’。我觉得不光我个人,很多人都希望能看到郭敬明道歉。我更想看到的是他们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庄羽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仍有郭敬明的抄袭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销售,她将来可能为此再一次提起诉讼。但是春风文艺出版社昨天声明,侵权作品都已被收回销毁。快报记者 史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