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希怡慈善演出中不慎“甩裤”,针对她本人的反应,报道中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本来她心情已经大致平复,但是在第二天看到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尤其是走光镜头在网上流传之后,情绪才再次失控。像郑希怡这样由他人造成的走光,我想不大会有故意炒作成分,总不见得事先跟搭档打招呼“请帮忙把我的裤子扯下来”?令郑希怡哭得死去活来的,是部分媒体以及公众表现出来的偷窥欲。司仪曾志伟不合时宜地当场叫好,并打趣“有没得慢镜回放”,这种带有幸灾乐祸成分的起哄,在男性观众中颇具代表性。
郑希怡“甩裤事件”,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数月前的阿娇遭偷拍事件,两位受害女艺人均是泪水涟涟。两起事件虽然性质不同,但后者毕竟是单个媒体的无耻、无良,而郑希怡事件中媒体的“热情和参与度”,却显然要高得多。由于走光镜头不是故意偷拍,是你自己当众被扯掉了裤子,所以媒体就可以抛开同情心,网站就可以将全过程剪辑成几十格画面,供大家心安理得地“细细欣赏”,不看白不看,看了也白看———这是典型的乘人之危,将自己的欢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好在电视台还是明智的:为了保障郑希怡免受伤害,决定不再播出相关片段,对于将片段上载的网站考虑作出追究,另外呼吁大家不应该上网浏览,但我很怀疑后面两条是否有效。郑希怡“甩裤事件”更大面积地考问了一些媒体的良知,因为它们与阿娇遭偷拍事件中被声讨的对象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