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第一视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我为什么要替邱兴华“说话”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我为什么要替邱兴华“说话”
刘锡伟说:之所以呼吁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是出于科学工作者的本能
陈超 杜雪艳
  发帖内幕

  孙子为帖子取名《晕!邱兴华竟然无罪?》

  

  邱兴华在陕西杀人的时候,刘锡伟正在青海学术会议上讲他的“疯劫”理论。

  这位知名的精神病学专家在报纸上看到邱兴华的通缉令和案情简介,判断邱兴华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马上就按通缉令上的电话给一位董警官打电话:邱兴华应该在他最熟悉的地方。半个月不到,邱兴华在汉中佛坪的家中落网。

  邱兴华被警方抓获后,一开始刘锡伟并没打算介入———因为此前曾对马加爵案、上海留美女硕士杀夫案提出精神鉴定的呼吁,“我已经成了一个喜欢制造麻烦的人,不受欢迎。”

  可是接下来铺天盖地一面倒的网上舆情和司法机关批捕、起诉、审判一系列工作的展开让刘锡伟坐不住了。“一次错判比10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想到培根的名言,刘锡伟又找来大量有关邱兴华案件的报道,连夜写了篇文章———《判断邱兴华患有精神病的十点理由》。

  发到哪里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刘锡伟的迟疑被读初中的外孙看在眼里:“发到网上呗!”提到这事,刘锡伟现在还觉得好笑:“我外孙一看我的文章题目,就打击我说我起的这个标题太差,一点都不吸引眼球,自作主张替我改了。”让刘锡伟迅速置身舆情漩涡的《晕!邱兴华竟然无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式出炉。

  刘锡伟说

  “如果科学能驳倒,那还是科学么?”

  12月8日的二审已经过去数天了,可迟迟没有宣判,甚至还不肯定会不会在宣判时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眼下刘锡伟最担心的就是这个。至于网上舆情对他的恶评,他根本不屑一顾:“说我是邱兴华的私生子。嘿嘿!我今年73岁了,邱兴华生得出我来么?”

  刘锡伟认为,邱兴华一案异常契合他深入研究多年的“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理论,因此他毫不怀疑自己“邱兴华是一名精神病人”的判断。“首先邱兴华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其次根据媒体报道,邱兴华在杀人前曾说将来有了钱到最好的医院做亲子鉴定,这说明他有思维障碍中典型的非血统妄想;其三他在杀人时带有明显的剩余杀人特点,剩余杀人仅出现于精神病杀人或报仇杀人;其四他被捕后两次声称自己精神健康,让他做精神病鉴定莫名其妙,是侮辱他的人格,这说明他根本没有内审力。在这起案件中,邱兴华不仅‘残酷杀人’‘滥杀无辜’且‘剩余杀人’,这三点足够说明他契合‘返祖兽性化症状群’。”

  “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也从来不怕和别人在这件事情上面辩论。如果科学能够驳倒,那还是科学吗?”刘锡伟泰然自若地给自己的茶杯续了点水,继续说道,“不过也有一些专家,比如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提出不同意见。李教授在学术上也颇有成就,不过这次李教授认为邱兴华属于变态人格我不能同意。犯罪心理学和司法精神病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者心理,研究导致或可能导致行为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主要为预防犯罪发生;而司法精神病学属于鉴定学科,针对具体的个人在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

  “我和李教授的争论属于学术争论,现在争论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最好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刘锡伟说,“当然我的看法不一定对,不过不是还有最高法院的八大专家么?请郑瞻培、田祖恩、纪术茂、杨德森、刘协和诸教授等对邱兴化作一次司法精神鉴定,真相很快就能大白。”刘锡伟说。

  刘锡伟说

  “这是科学工作者的本能。”

  “这次您卷进事件的漩涡中心,有人说你是为了出名才这样干的,你怎么看?换句话说,如果不是邱兴华这个案件这样受关注,您还会这样做(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奔走呼喊)?”记者问刘锡伟。

  “我今年73岁了,研究精神病学50年,早就是个退休的老头子,有什么名不名的。根据目前公开的事实看,邱兴华是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替邱兴华‘说话’,是出于一个科学工作者的本能。现在二审迟迟没有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我很担心。一次错判比10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这是培根说的。”刘锡伟说,“邱兴华案备受舆论和大众的关注,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我觉得身为科学工作者,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公开,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知道司法精神病学的重要性。”

  说到这,刘锡伟突然反问记者:“你现在认为邱兴华有没有精神病,该不该做司法精神鉴定?”

  得到记者肯定的答复,刘锡伟大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现在这么多家国内媒体找我,我来者不拒,多一个人肯听我的观点,中国的司法精神病学也就多一分希望。”

  刘锡伟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

  “那篇《晕!邱兴华竟然无罪?》的文章贴到网上,上海一个老板给我打电话,质问我一个堂堂教授干嘛要替杀人犯说话,约我到咖啡馆谈谈,要给我好好洗洗脑。”

  刘锡伟接到电话,欣然而往,一个小时后,上海老板心悦诚服,握着刘锡伟的手说:“尽管我仍然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相信,给邱兴华一个司法精神鉴定的机会比马上杀掉邱兴华重要得多。”

  刘锡伟说

  “给邱兴华一个机会就是给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一个机会。”

  刘锡伟告诉记者,在12月8日二审开庭之前,他就紧急上书,希望能够“枪下留人”,但从目前事件进展来看,尽管邱兴华的家属和律师都提出要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但是否鉴定尚在两可之间。刘锡伟异常着急,也觉得非常遗憾。

  刘锡伟说:“目前国内存在不少精神病人犯罪的现象。根据我个人的判断,每年1万起有可能需要鉴定的司法精神病学案件,误检误诊率接近10%,像××投毒案,极有可能就是精神病人犯罪,但这个人没有鉴定就被判处死刑了。对这一问题如果不重视,将他们视为正常人一杀了之,有失公平,也违反法律。”

  谈到这个,刘锡伟突然有些感慨,他告诉记者,目前尽管国家法律对精神病人犯罪有着相应的免罪条款,但目前实际情况是只有当司法机关认为要做鉴定,司法鉴定部门才去做鉴定。这样就导致很多时候司法机关出于自身认知水平的原因,或者因为快速结案的冲动,往往不提起鉴定,把一些精神病人送上刑场或送进监狱。

  “就拿邱兴华这件案子来说,我认为目前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太操之过急了。现在的情形是一审判了死刑,没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二审还没宣判,据说是要等到宣判的时候再决定做不做司法精神鉴定。可是正常的状态是,先做司法精神鉴定再宣判。”刘锡伟语速飞快,他认为,按邱兴华犯下的事情来说,那些无辜枉死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如果经司法精神鉴定邱兴华确属精神病,那精神病人同样值得同情。

  “所以我说邱兴华案件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这个案件处理好了,我相信我们国家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的进程都会往前推进一步。反之,如果没有给邱兴华做鉴定就草率地宣判,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也许暂时能够平息民愤,但这等于是隐瞒了真相。事实上精神病人犯罪的现象不会因为隐瞒而消失,如果不能利用邱兴华案件的契机重视精神病人犯罪,中国的司法精神鉴定学科不会得到很好的发展。最可怕的结果就是,精神病人犯罪这个威胁越来越大,我们的社会越来越不和谐,这一点我在上书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的时候也提到了。”

  “给邱兴华一个机会就是给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一个机会。”刘锡伟说。

  快报记者 金凝 陈超

  ■相关链接

  是否鉴定“精神病”

  至今尚未有定论

  10月19日一审开庭不久,邱兴华辩护律师张桦就在法庭上提出,邱妻何冉凤和亲属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并多次找到律师,要求律师向二审法庭申请鉴定,建议法庭郑重考虑。张桦说,邱兴华犯杀人罪的前后经过、细节和抓获归案后的精神状态、言谈举止,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例如,他杀人后剜眼、掏心并烹炒喂狗。同时,张桦还向法庭提交了邱妻何冉凤从老家村委会和亲属处开的“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的证明。

  公诉人认为,邱兴华作案前后,是经过预谋的。他计划周密、思维清楚,并在作案后顺利逃出警方包围,说明他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和作案后果。邱兴华的哥哥证明,弟弟除患有一点关节炎外,身体一直很好。公诉人出具的证据中也有邱兴华老家村委会的证明:邱兴华身体健康,没什么病。

  法庭认为,邱妻通过辩护律师提交的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再者,该证明不是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和结果,不能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因此法庭“不予采纳”。

  就“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一争议,邱兴华本人当庭表示,“我没有精神病”。审判长在法庭上宣布,待本案合议庭评议后,再做结论。而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至今迟迟没有决定。

  邱兴华,一夜之间连杀10人,有的死者还被他残忍地挖掉双眼和心脏。被捕后,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就在众网民拍手称快之际,有一个叫刘锡伟的无锡老人在网上发表看法,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不该杀。

  刘锡伟是什么人———为什么替这个早早被网民“定性”为“变态恶魔”的男子说话?

  记者了解到,自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刘锡伟替邱兴华“说话”后,原本仅在学术界颇有知名度的精神病学专家刘锡伟一下成了公众人物。在百度上输入“刘锡伟”字样,找到相关网页约2,570篇,大多是这短短一月间新增的网页。

  昨日,在无锡,记者与刘锡伟教授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流采访。

  “邱兴华没疯,我看他疯了!”当记者把网友的话转述给刘锡伟时,这位今年73岁的老人大笑连连:“网上还有人说我是邱兴华的私生子呢!”笑声忽止,刘锡伟要求记者把他说的话一字不落地登出来:“根据目前公开的事实看,邱兴华是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替邱兴华‘说话’,是出于一个科学工作者的本能。现在二审迟迟没有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我很担心。一次错判比10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这是培根说的。”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