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蒙你眼睛偷手机
· “高官情人”狂骗卖茶干女
· 主人不让出门
· 搅拌车路口撞上警车
· 围观的很多,报警的没有
· 又有人伤重身亡
· 老汉一边狂奔一边撒钱
· 撞树 撞电杆 撞死路人
· 帮忙强奸判三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帮忙强奸判三年
  □快报讯(通讯员 佳木 京少 记者 刘劲松) 欲实施强奸但又担心自己一个人制服不了被害人,于是就找哥们帮忙,没有想到哥们竟然一口答应。12月9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谋陈辉和帮忙者汤田飞均犯强奸罪,分别获刑四年和三年。

  今年刚满18岁的镇江市出口加工区某公司工人陈辉看到本企业工人陈某面貌姣好,产生歹念。2006年10月9日下午2时许,陈辉和好友汤田飞(19岁)在职工公寓商议对陈某(17岁)实施强奸。因陈辉担心一个人制服不了陈某就请汤田飞随时待命。汤田飞对哥们的要求有求必应,满口答应。

  陈辉来到陈某宿舍后,采取暴力手段欲对陈某实施奸淫,遭到陈某极力反抗,陈辉打电话叫来汤田飞,汤田飞迅速赶来,协助陈辉共同将已逃出室外的陈某强行拖回室内,随后陈辉对陈某实施了强奸。

  “哥们义气”害人不浅

  帮忙强奸判三年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