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12月8日专电 (记者 刘大江) 四川省民政厅日前对发生在南部县殡仪馆抢夺“尸源”致人死亡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通报,2005年4月4日,南部县平桥乡的村民王秀芳突发病症晕倒,送往南部县人民医院抢救后,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当月10日,王秀芳病情恶化。
家人与医院商定转院,自己租车送到南充市继续治疗。南部县人民医院同意了王秀芳亲人的要求,并出具了一份《出院证明书》,载明患者基本情况并建议“继续治疗”。办理好这些手续以后,家人将王秀芳用担架抬到医院门口,放到了一辆面包车上。
据王秀芳家人称,这时南部县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陈屹东等人已经将医院的大门锁住,不让车子开出医院,并称不允许把“尸体”运走,必须拉到殡仪馆去火化。争执中,王秀芳的儿子何常春背起王秀芳就跑,但殡仪馆的人在后面追。追赶过程中,王秀芳身上的氧气瓶和正在输液的输液器脱落。最后,他们摆脱了追赶,但王秀芳在送往南充途中死亡。王秀芳家人认为是殡仪馆造成王秀芳的突然死亡。
殡仪馆方面承认“抢尸”过程存在,但强调王秀芳当时已经死亡,他们当时出具了《协助执法证》,称自己是正常执法。
四川省民政厅经过调查后认为,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就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但南部县殡仪馆确实存在强制服务、抢夺尸源等行为,损害了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形象。
害得病人丢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