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苏州电(通讯员 文正 记者 王彪)公交站牌对着马路放置,乘客要站在马路上才可以看清站牌,年过七旬的宗老太在看站牌时因此被撞,12月6日,老太将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5万元。
2005年11月20日下午5点10分,宗老太在原23路巴士公交劳动路站看站牌,当时天色昏暗,而该站牌的设置位置正好在人行道的边沿,站牌又对着马路,要看到站牌的内容必须站在马路上才可以。
当宗老太站在马路上抬着头全神贯注看站牌时,一辆自行车飞驰过来,由于是下坡路,刹车不及时,一下子将宗老太撞出一米多远。宗老太左半身倒地,头部撞在站牌西面的电线杆上,手上拎的鸡蛋也散落在地。送进医院后经过诊治,为左侧股骨颈骨折,经法医鉴定被评定为8级伤残。由于当时宗老太是站在马路上被撞,交警部门认定宗老太也要承担次要责任,按照30%的比例承担损失。
宗老太一家对此很是气愤,当时站在马路上也是很无奈,由于站牌上的车辆路线图对着车水马龙的混合车道,乘客要乘车,要想看站牌,就必须站到混合车道上,这样的设计,理念上有欠缺,给乘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要求巴士公司承担由宗老太自己承担的30%的赔偿,总计2.5万元。12月6日,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