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报制图 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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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闫集镇李阁村,有个远近闻名的“秋菊”式人物,她性格倔强,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违法的抗争中,打赢了一场“民告官”官司。她叫张朝侠,只有初中文化的她,靠着自学,在一场官司中创下当地五个“第一”。如今,张朝侠隔三差五就往县法院跑,“法院把有关我家的民事官司卷宗弄丢了,已经7年了,还没有找到。”她说,一定要讨个公道。
一个庄稼人告赢县政府
1991年,萧县土地管理局分批为农民办理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张朝侠家的土地使用证却一直没有下发,张朝侠了解到,她家的土地证被土地局弄丢了。“我家人多次到土地局交涉,但是一拖就是9年。”张朝侠说,土地局借口说她家的宅基地不符合办证条件,拒绝补办。2000年,她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农民告县政府,在当时的萧县成了新闻,人们都说,张朝侠非败不可。
一审的结果被人们预料到了,土地局一口咬定没给张朝侠家办过证,她家不符合办证条件。法院判张朝侠败诉。张朝侠上诉至宿州市中院后,法院再判败诉,张朝侠的公公气得卧床不起,不久病逝。“二审败了,全家人都叫我不要再告了。”张朝侠说,按照一般人的思路,二审败诉后,就再也没有拿到土地证的希望了。但是,张朝侠擦干眼泪给公公下葬之后,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到检察院申诉,检察机关很快就在县土地局调取了当年为张朝侠家办土地证的完整手续,据此向法院提出抗诉。
2004年,市中院改判,张朝侠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整个萧县都在传:一个农妇告赢了县政府。
律师渎职,她要告司法局
打官司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律师与对方“通气”,张朝侠虽然最终告赢了县政府,但是其间张朝侠却一败再败,她便开始找其中的原因。通过走访调查后张朝侠认为,自己聘请的律师涉嫌被对方“拉拢”,是一种渎职行为。
“很简单的官司,为什么检察院一介入就查个水落石出,我请的律师就不行?”张朝侠说,她后来向县法院提出申诉,要告律师的主管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的一位法官说,要司法局承担责任,在萧县没有这个先例。
县司法局领导知道此事后,就律师渎职事件进行了调查,之后,司法局认为张朝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2000年10月,司法局找来当事律师向张朝侠当面道歉,并依法承担了经济赔偿责任。
依法维权成为“模范”
张朝侠告县政府,目的就是要控告土地局的乱作为行为。在她告赢县政府拿到土地证之后,县土地局没有对其产生“意见”,反而给她颁发了“护法模范”荣誉证书,还给予了物质奖励,被控部门奖励控告人,这在萧县也是首例。
张朝侠状告县政府期间,所涉双方都在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土地部门的个别执法人员,为了赢得官司,竟然指使他人伪造证据,说我从来没有申请办理过土地证,土地局也从未帮我办理过土地证。”张朝侠说,自己一败再败的原因,就是有人作伪证,误导了法院的审判,多亏了后来检察机关秉公执法,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
张朝侠为了取到有人作伪证的证据,暗中调查,掌握了一些违法事实,并向土地部门进行了举报。2005年5月,县土地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向张朝侠颁发了证书,还要聘请她为“土地执法监督员”。
镇政府曾设宴赔礼
张朝侠告诉记者,她告县政府也是迫于无奈,因为另一场土地纠纷官司,使得她必须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否则,她将无居住之地。
张朝侠家属于李阁村7组,她的李阁村2组的“五保户”亲戚由于没有房子住,张朝侠就将其接到自己家来,腾出两间屋子让亲戚住。1993年,亲戚去世后,李阁村2组找到张朝侠,说老人是2组的,所住房子也是属于2组的,要收回。双方在房屋产权上发生纠纷,闫集镇派出专门人员负责调解此事。
调解人下了决定,认为张朝侠家的2间房屋及土地属于村民2组,限期搬离。“明明是我家的房子,怎么成了别人的了?”张朝侠在乡亲们的帮助下,搜集了大量证据,找到闫集镇政府,要求撤销错误决定,否则就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在证据面前,镇政府承认了错误,专门设下“赔情宴”宴请张朝侠,并向其赔礼道歉。镇政府设宴向村民道歉,在当地仅此一例。
坚持不懈誓讨卷宗
镇政府道歉后,撤销错误决定并退出了协调,之后张朝侠与村民2组打起了官司。由于土地局一直拖着不给她办土地证,张朝侠的官司一直不顺利。
2004年,经过一波三折,张朝侠终于打赢了行政官司,拿到了原本就该属于自己的土地证,但是当她拿着能够证明自己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证据来到县法院时,法院却告诉张朝侠:她告村民2组的卷宗丢失了,无法再立案审理。原来,早在1999年,由于张朝侠拿不出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张朝侠败诉,后张朝侠向县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受理后,依法到法院调卷宗,但是,卷宗却不翼而飞了,致使张朝侠的申诉成了悬案。
数年来,张朝侠一直在向法院讨要卷宗。“我已经有了土地证,怎么能成悬案呢?”然而,询问没有结果,追查也一直没有着落。近日,萧县法院答复张朝侠:正在认真查处,会追究相关法官的责任,一定还你一个公正的说法。
“一场官司打了十几年,我也成了半个‘法律通’。”张朝侠说,如今,附近群众一遇到法律难题,都会找她咨询,“现在是法制社会,老百姓碰到困难就该找法律”。
感慨懂法免受冤屈
打了多年官司,张朝侠感触颇深,她说:“我付出了太多心血,要不是法律意识强,可能就要蒙受冤屈。”
1995年夏天,闫集镇派出所的一民警带着几个联防队员,撬开张朝侠家的大门,砸烂了一些东西,并强行带走了张朝侠,理由是张朝侠“抗税”。张朝侠被关进了一间黑屋子,一整天没有吃饭。后来,事情被时任镇党委书记的徐玉香知道了,立即下令放人。
回家后,张朝侠认为公安机关侵犯了她的住宅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决定上告。在县法院张朝侠遇到了困难,由于受到阻挠,案件无法正常进行审理。一位法官十分同情张朝侠的遭遇,告诉她可以走捷径上访的方式。通过上访,宿州市公安局的领导知道此事后,立即责成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县公安局通过调查,核实了张朝侠控告的事实,并做出处理结果:带队民警滥用职权,彻底进行检查,并公开向张朝侠道歉。1997年8月,县公安局领导带着民警,驱车找到张朝侠的家,登门致歉。从此,当地公安部门的执法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公安局领导向农民赔礼认错,在萧县又是第一例。
据《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