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
怎么突然有了三份工作
姚克中今年38岁,句容市宝华乡农民,2003年通过南京润才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浦镇车辆厂工作。“3年多来,我每个月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与收入一直相符,可1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却突然多出许多。”昨天,姚克中说。
据介绍,前几天,他像往常一样从公司拿过工资条,发现月收入没变,但个人所得税多出了183.46元。会计告诉他,地税部门查到他在外面还有2份收入,决定对其进行补征。会计还拿出了地税部门11月20日开出的征税单,上面清楚地写着他在外面的收入和所应缴的税额。姚克中当即惊讶不已,“我一份工作都忙不过来,哪还有空闲去外面打第二、第三份工,一定是有关部门搞错了!”
姚克中随后找到南京市地税局玄武分局。该局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重视,立即调出了相关报表,上面显示,姚克中于2005年7月在南京海能服饰有限公司和南京全顺机电厂各领取工资900元,2005年12月、2006年1月在南京全顺机电厂先后领取工资600元和1100元。“税务人员告诉我,这些报表都是企业上报的,也是对我补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因为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我在润才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一致。”姚克中说,“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到这2家企业,确认我没有去工作过。”
企业:
账是会计做的,我们不知
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姚克中和记者一起先找到了南京海能服饰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不认识姚克中,单位也没有姚克中这名员工。”
对公司上报给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材料上有“姚克中”的名字,这位负责人说,“账是会计做的,可能搞错了,而且这位会计已被我们辞退。”
记者离开南京海能服饰有限公司不久,这位负责人打来电话称,刚才在会计使用过的电脑中,他们查到了姚克中的个人资料,“但这都是会计的个人行为,我们的确不知道,否则,不会让她这样做的。”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做账的会计姓冯,由于离开公司较久,已没有其联系方式。
记者又找到给姚克中“发工资”次数最多的南京全顺机电厂。一位女工作人员闻讯后,反复表示,“这是一个误会。冯会计给多家企业做账,有时候一忙,可能把名单张冠李戴了。”记者问,冯会计并不认识姚克中,也不在姚克中所在单位工作,怎么会知道姚克中的资料?这位女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我就不清楚了,因为会计做的账,我们一般不看。”
记者表示能否采访冯会计时,南京全顺机电厂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辞退她,目前也找不到她。”
地税局:
两家企业涉嫌做假账
南京市地税局玄武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所得税明细实行网络传输,上个月,电脑在对资料自动处理时,发现姚克中曾经同时在3家企业工作并有3份收入。“我们立即调出3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实,确认姚克中少缴了税款。由于申报材料上显示,姚克中长期在南京润才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而在另2家企业的工作不固定,所以我们便把补征单下到南京润才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税人员说,姚克中来反映情况后,他们找来了企业的会计冯某,冯先是否认,后基本承认账是她做的,并主动赔偿了姚克中的相关经济损失。至于如何拿到姚克中的身份资料,冯某拒绝透露。
地税人员说,从掌握的情况看,2家企业已涉嫌做假账,“通过虚报员工数量,来分解高收入人群,降低征税起点,少缴个人所得税,从而达到逃税目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呼吁:
尽快出台个人信用法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说,像姚克中这种个人身份资料被盗用的情况目前比较多,但处理起来比较难。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确认个人信息是你给人家的还是别人盗用的。所以,这几年,专家们一直在呼吁尽快出台个人信用法。我国早在几年前就已成立由国务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16大部委参与的“企业个人征信小组”,并写出初稿和书面报告,国家有关部门也已讨论过多次,估计不久会出台。“如何界定隐私、哪些信息属于可以搜集或是可以披露的,包括信用公司等机构如何管理个人信息的问题,都将在我国有关法律中得以明确体现。” 通讯员 佘蕊
快报记者 向红
来南京打工的姚克中在领11月份工资时,发现个人所得税比平时多了183.46元。会计告诉他,这是补征的税,因为地税部门查到他在外面还有2份工资。对此,姚克中连呼冤枉,“除了一份本职工作,我从没在外面拿过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