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虎皮鹦鹉,叫乐乐。人们之所以喜欢鹦鹉,因为我们家族天生就有模仿人说话的本事。如果主人会调教,我们的智力得到全面的提升,还会看人说话哩!
今年上半年,主人临街开了个小餐馆。按说,他的拿手菜不少,店堂里的环境也很好,可生意就是不温不火的。
主人想了很多辙,生意却没大的起色。这时我正式出场啦,我可是个小精怪,那时候已经会说“您好”“再见”等礼貌语了。主人起先养我是为了解闷,后来他突发奇想,教我说服务用语。过了几月,他觉得练得差不多了,就让我在餐馆的收银台正式“上岗”。
那天,来了一伙子人,听他们谈话,好像是附近单位的。突然来了这么多顾客,主人笑逐颜开,没等他发出暗示,我就尖着嗓子叫开了:“欢迎,欢迎!贵宾,贵宾!”他们听了,先是大吃一惊,然后神情大悦。见我上下蹦跳的样子,其中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好,这鸟真乖巧,可以增加进餐的气氛。”等他们坐下准备点菜时,主人将拴在我腿上的细塑料绳拉了一下,我当时就明白了,冲他们喊道:“鱼头火锅,招牌菜!”这下他们更乐了。还是那个领导,笑着说:“好,就听这小东西的,上你们最拿手的菜。”
他们吃饱喝足,主人把绳子拉了两下,我赶紧又喊:“买单。”那个领导故意逗我:“小家伙,你看今天我们谁来买单呀?”主人拉了我三下,看那人长得福态,我脱口而出:“胖的,胖的。”在场的人听了,都笑得透不过气来。
从那以后,好多人慕名来吃饭。我根据主人的提示,嘴里不停地韶着,有时说对了,有时为了逞能,抢着对刚进门的顾客说“拜拜”。不过,这不要紧,大家都喜欢我这个多嘴的鹦鹉,说乐乐就是能逗乐。
有我捧场,主人的生意逐渐好转,我也成了远近闻名的饭店“形象代言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