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
广州市政府新的《广州市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除了国家秘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等八项外,其他信息都可依法公开,否则市民不但可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可以打官司。
(12月1日《信息时报》)
读到这条新闻,我的感觉和前几天读到《环球时报》的报道“瑞典官员很像‘透明人’”一样,均颇感诧异。
《环球时报》的报道披露了11年前曾轰动瑞典的“巧克力事件”,当时瑞典《快报》披露,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巧克力等食品。虽然萨林事后辩解说,她当时只是把公家和个人的信用卡用混了而已,并且事后也及时还了款,但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萨林还是被迫辞职。萨林当年用公务信用卡消费,也是瑞典《快报》记者直接到政府及银行索取了她的刷卡记录。报道称,任何一个瑞典公民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被所有的瑞典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多么让人诧异的“透明”啊!
广州市的《办法》尽管说“包括领导廉洁信息等八项不公开信息不一定永远保密”,但这样的设限还是让我无法理解———领导的廉洁信息如此保密,要“到了成熟的时机才可以依法申请公开”,那么,何谓“成熟的时机”?谁来界定这个时机?如此保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等,会不会寸步难行、形同虚设?如此“规范化”“制度化”,究竟意欲何为?有没有“企图”摆脱监督之嫌?
要打造一个廉洁的政府,可你连必要的信息都不肯披露,谁来监督你?何况,廉洁与否,最终是要由老百姓来评判的,可他们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如何来评判?这种现象,说到底,也不是一地的“专利”,所以,我们也不奇怪为何有不少领导能逃脱人民的监督而“边腐边升”!而一旦落马,其腐败之程度,都那么触目惊心!
要打造一个廉洁的政府,还是学学瑞典的“透明精神”吧———如果我们的领导廉洁信息能像瑞典那般“透明”,那么容易就能查询得到,在老百姓的众目睽睽之下,某些心怀叵测的领导干部还敢腐败吗?我们的反腐败斗争,还会进行得那么艰巨吗?
(吴杭民 浙江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