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文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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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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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破坏风景区可罚100万
冯晓飞
  《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环境一事曾备受关注,最终,《无极》剧组被处以9万元罚款,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

  据记者了解,从12月1日起,国务院修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施行。诸如《无极》之类的事件,最高可罚到100万。对严重破坏风景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8月,国务院完成了对1985年6月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全面修订,《风景名胜区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突出了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

  新出台的《条例》中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无极》剧组在碧沽天池拍摄时,就修建了长约100米的砂石路面和长约20米的木条道路,搭建了“海棠精舍”临时建筑物,并丢弃大量垃圾。不过,由于当时的《暂行条例》处罚条款不明确,《无极》剧组的处罚是根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9万元。不过,这已经是当时罚款标准的上限了。

  另外,国家环保总局还于日前发布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表示,鉴于当前外景拍摄活动对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和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办法》首次将其纳入检查范围。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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