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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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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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朱俊骏
  昨日在线:刘汝军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读者:请问直销是否犯法?

  刘汝军:直销不犯法,但是以直销的名义变相做传销是违法行为。

  ■读者:我借给我同事6000元钱,他于11月份打了欠条给我,但没有说明归还时间。如果我同事出现什么意外,我能否向他们的父母索要?

  刘汝军:应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读者:我和老公刚结婚,我父母出了房子的首付。但是我父母不想让这首付成为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刘汝军:如果首付是在你们婚前所出,那么应当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之后,你们夫妻可以就首付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由双方签字就行。

  ■读者:我是业务员,基本工资1300元。业绩不好时每月只拿200多元,远远低于南京的最低工资水平。我查看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上面对奖惩有20%的限额。请问律师,我这个情况是否适用这个条例?

  刘汝军:实际工资不应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针对的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不适用绩效考核。

  快报记者 朱俊骏

  今日在线:唐迎鸾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时间14:30~15:30 网址:www.lifenanj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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