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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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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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控垄断行业工资
电力电信等成监察重点,工资若超当地平均2倍,浮动比例将下调
王娟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

  今年,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将成为工资监督检查的重点,12月31日前,中央企业应将自查报告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否则,如被查出问题,将被区分处理。

  据了解,今年开展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金融、电力、电信、烟草、煤炭、石油石化等行业的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企业2005年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的情况,具体包括: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包括执行工效挂钩、绩效工资管理、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等政策的情况;企业职工全部工资性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包括工资的组成部分、列支渠道、实际水平,工资外收入(特别是住房补贴与年金)的组成部分、列支渠道、实际水平等;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情况;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执行计税工资政策的情况。

  另外,劳动部昨天还公布了《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即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以增加0.6%。并且还要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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