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法制日报》11月28日报道,今年10月初,中信银行接到过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执法人员对银行招牌“整改”的通知。银行提出异议后,城管答复:当初定性不准,因此暂缓执法。不料,不久后,城管却突然砸了银行的招牌。
此事中有个背景不得不提———洪山城管执法局一名科长说:根据武汉市主要领导的要求,每区都要有高标准的样板路。换言之,城管急于“制造样板”,所以宁可错砸不肯漏网。但在没有样板、示范等要求的地方,在没有大检查、大活动的时候,城管不但不“突击”,连管理都变成不管了。11月23日的《楚天金报》报道说,对武汉汉正街一些商户的“出店经营”行为,收了500元罚款后,城管向商户承诺:“将来有大的检查会提前通知你。”
前者砸银行招牌之狠,出现于对城市管理的常态拔高到“建样板”的高度之后;后者以罚代管之狠,出现于对城市管理的常态下降到“等大检查”的放任自流之后。城管人员在“高”这头急火攻心,知不可为而为之;在“低”那头无所畏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武汉城管的做法绝非偶然,可他们的教训谁来吸取呢?
(李辉 广西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