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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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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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责任人”躲在公交公司
张瑞
  昨天,又有两条关于公交车的新闻见诸报端。一条是一辆公交车“自焚”,另一条则比较滑稽,是刚撞死过乘客的46路公交车又一次出了事故,仿佛生怕别人把他们淡忘,所以经常出点事,好吸引公众的眼球。这次他们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跟自家人干上了:一辆46路车撞上了另一辆46路车,导致两名乘客受伤。

  不得不说的是,其中一名受伤较重的顾客,正是上次在本报发文揭露46路公交车种种劣行的“市民记者”曾先生。不知道曾先生有没有对此举感到后悔,你看,现在人家反过来“报复”了,他揭露过的46路公交车让他撞得血流满面,这下,曾先生该真正领教到46路车的厉害了吧?

  面对此起彼伏的公交事故,很多人似乎已经有点视觉疲劳。毛病的根源到底出在哪儿?蓦地,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一位公交车司机在接受采访时所发的一番牢骚:“作为司机,我们也不想出事,我们也不想开快车。可公司里那么多条条框框,规定我们一天要跑齐多少趟,规定我们尽量减少油耗,规定我们……”司机的无奈传递着一个信号:原来,还有同样要为事故承担责任的人躲在公交公司里,他们就是一系列忽视实际情况、僵死规定的制定者。

  公交事故频发,我们别再一味指责公交车有多霸道、公交司机有多野蛮了。早一点寻根溯源吧,到幕后去找找,看看哪些人该负连带责任,哪些人该引咎辞职,这样方能让公交行业真正警醒:别再对公共安全麻木不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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