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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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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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关龙头 房东房客一起赔钱
马乐乐 金立安
  忘关龙头

  房东房客一起赔钱

  □快报讯(通讯员 建民 记者 马乐乐)4楼人家发现房顶漏水,便找到楼上邻居,谁知这一找找到了7楼人家。更让人费解的是,造成这一严重漏水的水龙头,竟然离地面2米多高。

  张女士家住河西虹苑小区一幢居民楼的5楼。今年5月30日中午,她接到了4楼人家的电话:你家漏水漏到我家啦!心里一惊,她赶紧请假赶回家。在家中,她发现果然遍地是水,此外墙面、部分家具和电器也进了水。顺着天花板上滴下来的水,她发现是楼上渗下来的,于是走到了6楼家门口,发现漏水来自于7楼。原来是7楼人家的洗衣机放置在客厅里,而客厅上方2.2米处却有一水龙头,洗衣机就从这个水龙头进水,当天,由于自来水龙头没有关,进水管脱落后导致楼下的邻居们遭殃。

  事发后,7楼居住的杨小姐表示自己是房客,房子的所有人是房东刘某。由于邻居们的损失比较严重,多次协调无果后,5楼的张女士将刘某和杨小姐一起告上了建邺区法院,索赔1.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作为出租人,提供洗衣机连接的水龙头安装位置过高,使杨小姐使用不便,为事故留下隐患;而杨小姐用完后忘记关,致使事故发生,也有责任。日前法院判决刘某承担七成责任,杨小姐承担三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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