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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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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朱俊骏
  昨日在线:宋辉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读者:我才买了一辆电动车,没骑三月就被汽车撞坏了,请问我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吗?

  宋辉: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会涉及到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物损费的赔偿,你所说的电动车属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时,交警一般会出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对你的车辆受损情况作个认定。如果肇事者投保,保险公司会对车辆定损,如果没投保,你可以申请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提供自己维修车辆的票据。

  ■读者:我于今年10月30号晚被一辆车撞伤,住院9天,现在我骑车一听到汽车刹车声就害怕,请问我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宋辉:你可以向法院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实践中法院会结合你受伤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最终认定是否赔偿。根据你的描述,你的伤情以及其他损伤并不严重,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读者:朋友向我借了1万元,欠条上说明2006年底还清,请问我凭借条到法院能要回欠款吗?

  宋辉:你有朋友写的欠条,可以很清楚的说明你们之间存在着借款关系,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定;如果该笔债务已经到期,你可以自欠条上说明的还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如到法院起诉,请留意对方的财产线索,如房屋、存款、汽车等,防止其转移财产导致你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快报记者 朱俊骏

  今日在线:严利民 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线时间 10:00~11:00;14:30~15:30。网址:www.lifenanj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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