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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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轧死小狗,你倒有理了?
· 收购护栏,不能便宜他
· 出租屋不能与人情绝缘
· 听证要“先请利害关系人”
· 社区自治不妨从俱乐部开始
· 官员且慢断定房价不会涨
· 别把GDP增长 弄成积木游戏
· 百字作文获奖是因其真实
· 家庭暴力应该尽快入罪
· “地域尊重”同样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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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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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护栏,不能便宜他
张瑞
  废品收购站里,居然有大量交通护栏等被盗交通设施!这是南京警方近日发现的新情况!虽说偷护栏的人被抓了,可我总觉得,不能便宜了这个废品收购站的老板。以前,城市窨井盖东少一个、西少一个,于是,这边有人栽窨井里上不来了,那边有车陷窨井里走不动了。小偷固然可恨,可收购窨井盖的人也非常可恨。所以,废品收购站是马路间接杀手,他们不可能不知道,窨井盖是不能收购的。

  如今,居然发展到连交通护栏都可以收购,照这样发展下去,城市的一切公共设施都可能成为被盗的目标。故,如果说偷盗者是以“破坏公共设施罪”论处的话,废品收购站又焉能脱掉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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