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根据文化部近日下发的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应当依法进行公示,通知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附近的学校、医院等利害关系人派人参加听证。
(11月26日《新京报》)
现有的听证离人们的期待还有着较大距离,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听证的对象太过逼仄,并不是完全的“利害关系人”。一些听证代表往往只是来自相关利益集团,代表只是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公众的利益。由此才会出现,一些有关垄断部门的价格听证总是“只涨不跌”,一些与农民工权益有关的听证却没有农民工代表参加这样的“听证怪象”。如果听证不请“利害关系人”,必将极大地削减听证的价值与力量。回到城市娱乐场设立这个话题上,娱乐场的劲歌热舞,很容易对其所在地的居民,以及附近的学校、医院、机关等形成噪声污染以及其他不良影响。而通过听证尊重这些“利害关系人”意见,这样就可以使这些娱乐场所的“准入门槛”更为合理。更重要的是,这种请“利害关系人”的听证,本身就是听证实现“程序正义”的要求。它实际上就是为公众提供了监督的平台,从而避免诸如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渗入行政审批与决策之中。毕竟,只有让更为完全的“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意见博弈中,公权部门最终的决策才能更为公平与公正。
(单士兵 江苏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