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时间】:深夜。
【犯罪地点】:偏僻小区或路段。
【犯罪人物】:
吴金,31岁,南京人,曾因抢劫、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
张朝阳,35岁,也曾因吸毒被刑事拘留过。
【犯罪动机】:筹钱买毒品。
【犯罪对象】:一些司机
【犯罪手段】:抢着打开别人的车门,威胁司机拿出现金和银行卡。
【犯罪关键语】:别动,我们不会伤害你,只想搞点钱花花!
【犯罪记录】:
2005年12月中旬,他们在南京大桥饭店附近从一名男司机身上抢得现金200元和一张存有2000元的银行卡;
2006年1月8日,他们在南京将军庙附近从一名女司机身上抢得现金100元,并从银行卡里取走3000元。
【犯罪结局】:近日,因涉嫌抢劫罪,这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细节】:2006年1月8日零时许,两人在将军庙附近溜达,等候目标。
这时,家住将军庙的某公司经理何玉开着私家车回家,当车子驶进小区后,何玉将车速减慢下来,吴金一摆手,跟着该车跑进了小区里。当该车进入自己的车位时,吴金没等何玉停稳,一把将车门拉开,钻进了车里,掏出刀来将何玉逼到了副驾驶座上,并用胳膊勒住何玉的脖子。何玉放声大叫救命。此时,张朝阳也钻进了车里,见何玉在喊叫,将刀子架在何玉的脖子上说:“别动,我们不会伤害你,只想搞点钱花花。”
就在这时,何玉的家人从楼上下来,吴金见势不妙立即发动车子,将车开出了小区大门。刚出小区大门,何玉的手机响了,吴金没等何玉反应过来,一把抢过手机,将手机关掉,放进自己的口袋。当车子驶到黑龙江路时,何玉说:“只要你们不伤害我,要钱我可以给你们。”说着,何玉从包里掏出一个钱包,递给张朝阳。张朝阳一看,包里却只有100余元现金。何玉只好又拿出一张银行卡。当车子开到民生街时,他们发现一家建设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为了防止对方恼羞成怒,何玉只好报出了银行卡的真密码。
然而,张朝阳看着何玉害怕的样子,却突然动了恻隐之心,同意放何玉走。何玉连忙跳上车,将车子开走了。
吴金取了3000元回来后,发现何玉已经将车子开走了,知道是张朝阳将她放走的,有点生气,但也无可奈何。他给了张朝阳300元钱,对张朝阳说:“那我们分开走吧,到你的住处再会合。”张朝阳回到家后不久,吴金带着“货”来了。两人分别注射了一针毒品。
何玉逃回家后,和家人报了警。
2006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吴金、张朝阳有作案嫌疑,立即展开了侦查。
后来,警方发现吴金在7月4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处受伤,正在家养伤,于是,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将吴金抓获。
而张朝阳于6月被收进了戒毒所,归案后,他对自己与吴金合伙实施抢劫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
(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李国田 燕子
快报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