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4日至29日,吉林省柳河县柳南乡男子石悦军连续作案6起,杀死12人,伤5人,这起特大“9·24”杀人案一时震惊全国,9月29日,石悦军落网。11月25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柳河县特大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处石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石悦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春霞等6人总共831681.39元。
嫌犯举止轻松
8时30分,庭审即将开始,石悦军身着囚服被法警押至法庭侧门前。相比被抓获时,石悦军身体胖了许多,表情显得异常轻松,嘴角不时露出几丝笑意,并不住好奇地打量着不断按着快门的记者。石悦军被带至位置后,他依然显得很轻松,偶尔抖动一下自己的双腿。由于石悦军没有为自己指定辩护律师,法院当庭为其指定通化市法律援助所的一名律师进行辩护。
承认所有指控
公诉人指控其所犯罪行称:被告人石悦军因通化县二密镇屠宰点负责人李振军及畜牧站检疫人员王玉良对其实行行业收费和管理而对二人不满,遂于2006年9月23日晚9时许携带4把尖刀驾驶自家农用货车前往二密镇,找到了李振军,次日零时许,将李振军杀死。
石悦军驾车来到王玉良家,持刀将王玉良及王的妻子张莉莉,王的父母王贵禄、李秀梅等四人杀死。王玉良的哥哥王玉红赶到现场时,石悦军用刀刺其腹部,致重伤。
9月24日凌晨2时许,石悦军以买东西为由进入刘国华小卖店内,乘刘国华不备用尖刀将其杀死,又将刘妻曹德芹刺成重伤。
随后石悦军又到本村王刚家,乘王刚不备之机,用尖刀猛刺王刚腹部一刀,致重伤。王刚与石搏斗,石悦军逃离现场。
石悦军接着驾车到柳河县三源浦镇朱大院村于洪勇家,乘于洪勇不备,持刀刺其腹部数刀,将于杀死,致于妻谢红艳轻伤。
石悦军逃离野外躲藏,9月27日凌晨6时许,来到通沟村孙红连、刘继芬夫妻居住地,向二人讨取食物后,担心二人报案产生杀人灭口之念,用斧子将二人砍死。
9月29日早晨5时40分,在柳南乡吕家堡子村村民赵玉福家老房子内躲藏时被赵玉福发现。石悦军持刀将赵及其妻子管秀梅刺死。此时村民刘金平赶到现场与其搏斗,被石刺伤。石悦军返回赵家院内时正遇赵金凯(男,41岁),又用尖刀将赵金凯刺死,石悦军于当日中午被抓获归案。
当检察机关对其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宣读指控时,石悦军的表情始终很平静,对所有指控都供认不讳。
“我不是杀人狂”
在说到自己的罪行时,石悦军自我辩解说:“我并不像外边所说的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狂、杀人魔,我从前没有过杀人前科,这是初犯,是被逼急的,要不是他们逼我,我也不会杀人。”说话时,石悦军脸上带着不屑和笑意,在审判员提醒不可以藐视法庭后,石悦军才恢复严肃表情。
当公诉人询问石悦军为何杀害村民孙红连夫妇时,石悦军回答称,当时他去孙红连家讨饭吃,担心孙夫妇报警抓自己,才不得已杀害夫妻俩,听到这样回答,坐在原告席上25岁的孙红连的儿子小军(化名),情绪立即激动起来,趁法警不注意,突然站立起来,拿起原告席的桌牌,扔向被告人石悦军,这一举动被法警制止,法官将其与另外一名原告席上的男子驱逐出法庭。公诉人询问石悦军,问他在杀死12人、伤5人后是否还要行凶时,石悦军表示,他还要再杀五人,然后就自杀。
拒绝赔偿要求
当家属一一说出索赔的要求时,石悦军一脸紧张,十分激动地说,“我没有钱,我没办法偿还,拿什么赔偿,没钱……”审判员打断其话语表示,只要其回答是否愿意赔偿,石悦军坚定地回答,不愿意赔偿。
法院表示,对于判决的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近期将会执行,执行过程中会首先保障石家家属的生活问题。
自请尽快执行死刑
庭审即将结束时,审判长宣布被告人石悦军进行最后一次陈述时,石悦军沉默了一会说:“既然杀了人,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就是请求法院快速判决处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今年杀的人,就请法院在今年判决我,枪毙我,不要拖太长时间。” 综合《城市晚报》《新文化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