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今年10月15日,以胡亚东、胡亚风为首的北京首个涉黑团伙被打掉,涉案的主犯被判刑20年。
(11月24日《中央电视台》)
打击犯罪也有效率的问题,结果固然重要,过程的长短同样也很重要———如果一些犯罪能在萌芽状态就被扼杀,犯罪分子就没有机会“坐大”,没有机会在更大范围内作恶。我想说的是,并非所有的打击犯罪都能被当成一种成绩,当我们为案件的侦破弹冠相庆的时候,也许警方更应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将犯罪行为扼杀在了萌芽状态?
办案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应:公安机关没有线索的来源,有的案件当地没上报,还有些案件被恶势力成员花钱处理掉了,才使案件拖了10年之久。但我认为,这样的回应更多的是在“解释”,而不是“反思”。难道不是吗?没有线索来源,是不是说明北京警方搜集线索的触角出现了问题?有的案件当地没有上报,是不是说明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足够的敏感性?至于有些案件被恶势力成员花钱处理掉了,则更是上不了台面的理由———难道恶势力成员有钱就可以买到公安机关对案件的麻痹?
可以想象,在警方因为种种原因让这个案件一拖再拖的时候,有多少无辜的人被这个涉黑团伙所伤害?而这一切,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警方在庆功和表彰之前,是否该多问几次“为何涉黑团伙能横行10年?”
(易其峰 江苏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