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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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毒食品层出不穷,谁之过
· 松花江污染追查责任 吉林省环保局长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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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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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污染追查责任 吉林省环保局长记大过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日前,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2005年“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作出处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吉林石化分公司责任人员,对吉林省有关方面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国务院同意给予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段文德行政记过处分;同意给予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王立英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吴扬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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