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变化”翻新,要它何用
水关桥车站附近有一个收费公厕,人流量一直不大,不知为什么原本就不算破旧的厕所,前不久又在原址上重建了一下,而硬件设施和外形都没有太大改变。
(11月24日《现代快报》)
美其名曰厕所翻新,翻新过后却无变化,更为离谱的则是,市民觉得原先的公厕已足够满足需求,并无翻新的必要。这事儿值得好好琢磨琢磨。公共设施的改造按道理该造福公众才对,但类似上述的“无需求”翻新,翻新后“无变化”的怪事,造福谈不上,猫腻恐怕倒不少。这公厕翻新少不了动用的是公共资金,可钱用了,变化却没见,不知这公共资金被用在了何方,又使到了何处?又不知由谁批准?又由谁验收?
既然是公共设施的改造翻新,就应先征求公众的意见,有需求则改之,无需求则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更需要的地方;至于项目投资与预期目标,也应公示,并邀请公众参与监督。如此,“无需求”的翻新才不会上马,“无变化”改造也难以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堂皇交差。spider
盼望公示车牌“捣鬼”成本
“污染”号牌、折弯号牌、破坏号牌……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曝光,部分车主在车牌上费尽了心思,花样也是不断翻新。对此,交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将坚决取缔。
(11月24日《现代快报》)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乌鲁木齐警方公示“打架成本”,为鲁莽打架核算一笔细致的经济账、法律账。
例如,在一起打架事件中,王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20天,损失工资1000元,被罚款1000元。同时由于殴打他人,赔偿金额: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另外,如果受害人的伤势经鉴定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据说效果奇佳,打架“爱好者”望而却步,打架纠纷的发案率迅速下降。
交管部门是否可以借鉴上述做法,公示一下车牌“捣鬼”成本,让车主们自己打打小算盘,看看得准备多少钱来为“捣鬼”付账,将被扣多少分,有没有可能负其他的法律责任……一边让车主清楚违法成本,一边加大巡查力度,一些居心不良的车主还敢率性“捣鬼”吗?小小鸟
研究生为何争当“孩子王”
“近500人报名,其中有近300人是研究生。”南京市招办公布了南京市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第一天的情况。
(11月24日《现代快报》)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研究生争当“孩子王”似乎在情理之中。但我以为,就业形势并不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研究生是作为国家研究性人才来培养的,如果国家耗费了大量教育资源培养出来的研究生到毕业时,因“学无所用”而不得不去竞聘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岗位,要么是由于高教质量滑坡,培养出来的人才有“水分”;要么是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实际相脱节,以致这类研究生学无所用。
若按学历要求,我觉得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中小学的教学工作,更何况研究生是否就能把课上好,还是个未知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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