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南京·街区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一家三代的爱心接力
· 街坊小黑板
· 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 樱驼花园社区有位“绿化大使”
· 一边是政府文件一边是霸王公约
· 图片说明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雁鸣山庄“管家”咋管不好“家”》追踪报道三
一边是政府文件一边是霸王公约
周鹰
  本周一和周二本报对雁鸣山庄物业管理状况的连续报道见报后,在业主中产生了不小的反响,记者从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也就业主争论的问题,咨询了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

  两种声音说物业

  前天,雁鸣山庄10余位业主找到记者,称物业管理不可能十全十美,昌浩物业管理小区还是尽心尽力的。一位叶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昌浩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我们房子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还能通过物业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也能对小区建设有所投入,如果昌浩物业不干了,谁来接这个摊子?”

  但也有一位姓周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一直都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可最近她改主意了,一位邻居在她家附近的公用空地上盖起了违建。“物业管理就是帮着我看家护院的,业主有损害其他业主的行为最初,物业公司就要出面劝阻,违章建筑不是一下子就建好的,一开始物业就该来好好管管,等违建都盖起来了,再拆除的话损失就大了,谁还愿意拆这个违建?个别业主在破坏公共的物业,物管都不管,物业还管什么?”

  一边是公约一边是文件

  1999年,雁鸣山庄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雁鸣山庄物业管理公约》,公约为格式合同,条款也由物业公司确定。该公约第7条规定,业主有权对昌浩物业制订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补充建议,但在规章制度未正式修改前不得借故不予遵守。一位业主说:“按照这个规定,业主必须无条件遵守公约。我们对规章制度是否满意,只有‘说’的权力,而改不改还是物业说了算。”

  记者的手中有两份南京市物价局文件,分别是2003年7月《关于雁鸣山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和2004年8月《关于雁鸣山庄物业管理收费延期问题的批复》,两份文件都提到,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小区“别墅及非住宅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而据记者了解,2003年小区业主大会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名单,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在栖霞区房产局完成备案,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一直未在法律上获得认可,但物业公司始终没有和业主面对面协商过收费问题,只是在发放《收费标准意见调查》后,将收费标准由《雁鸣山庄物业管理公约》里标定的1.8元/平方米·月降低为1.4元/平方米·月。

  公约约定物业费收多少按照公约办,而文件则要求别墅区业主和物管公司双方协商,这一对矛盾让部分别墅区业主也无所适从。有业主因坚持要求“议价”而拒不履行公约,最后被物业以“未履行合同”为由告上了法庭,纵然有两个文件支持业主进行议价,也未能改变业主屡屡败诉的结果。

  市房产局积极应对

  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看到报道后两次打电话给昌浩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昌浩物业提高服务水平,针对报道中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关于昌浩物业管理资质的问题,房产局物业管理科朱勇向记者解释,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审今年改为网上申报,昌浩物业的资质年审正在审批中。昌浩物业必须对其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果材料有造假情况,业主有权向房管局物业管理科举证。年审与物业公司出租小区物业用房不挂钩,但应尽快将物业用房归还全体业主所有。在年审期间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仍然合法,业主需按照物管合同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快报社区记者 周鹰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